4月25日上午,由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举办的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片区会在成都召开,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李浩出席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。全省各高校学籍学历负责人、经办人,学生处分申诉工作负责人、具体经办人200余人参会,我校学生处副处长彭晓清、廖昱婷老师,教务处李杏棠老师、曹林老师参加了此次培训会。
李浩对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41号)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。
会议强调,《规定》是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规章,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政策依据,是对在校学生学习、生活、行为的规范。《规定》突出德育为先,强化道德规范,进一步明确了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。
会议要求,各高校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,针对学校管理实际,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对学生处理的法律标准、纪律标准、学业标准、疾病标准;进一步明确对学生处理、处分的程序;进一步健全学生申诉渠道。切实提高科学管理、依法管理、服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。
我校将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《教育法》、《高等教育法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,进一步规范学籍学历、学业成绩以及奖励处分等管理行为,促进依法实施管理。真正发挥《规定》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、规范学生行为、保障学生权益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。
供稿:教务处 曹林
编辑:周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