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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推选为 2022届省级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公示

OB体育 - 中国有限公司:2021-11-29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,奋发向上,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择业观,根据《关于做好 2022 届省级、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眉山药院〔2021〕53号)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评审,学生工作部复审,拟报学校审批与推荐的省级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天:自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。 

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实名书面材料或电话向学生工作部反映情况。同时各学院也要认真核对获奖学生信息,如有错漏情况,及时上报更正。

推选条件:

(一)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理想信念坚定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(二)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价值观和人生观,志存高远、脚踏实地,不畏艰难险阻,勇担时代使命。

(三)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表现优秀,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。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,无不良记录。

(四)学习勤奋,学业优秀,校级优秀毕业生(2021年10

月1日前)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%,省级优秀毕业生(2021年10月1日前)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5%,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。

(五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、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,身心健康,积极向上,崇尚美德,乐于奉献。

(六)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、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,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,可优先推荐评选;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,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,可直接推荐评选。

(七)省优毕业生原则上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产生。

(八)在校期间获得校级(含校级)以上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团干部”等称号达一次以上(含一次),或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:

1.参加全国大学生“挑战杯”、“互联网+”等竞赛活动,获得省级及以上等级奖;

2.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得等级奖;

3.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获得省级以上奖项;

4.获得四川省大学生“综合素质A级证书”;

5.参加技能大赛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奖项;

6.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以上(含一次);

7.通过英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等级高者优先。

在以上条件基础上在校期间成绩优良,有其他优秀事迹或突出表现者优先。

(九)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。

举报电话:028-37213911(学校党政办)

028-37213923(学生工作部)

 

附件1 拟推选为2022届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学生名单.docx

附件2 拟推选为2022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学生名单.docx



 

 

OB体育 - 中国有限公司 学生工作部

2021年11月29日